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7 03:26:2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锦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宜兴锦湖光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5,001万元,安徽光大美科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9,750万元,占比64.9957%。基金重点投资光通讯、算力芯片、AI互联技术等产业链上下游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委派3名成员组成,安徽光大美科可委派1名观察员列席会议但不参与表决。基金存续期7年,前5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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