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3 01:03:0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发布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持股9.1303%)提请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提议解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琛女士,并补选龚艳平女士为新任非独立董事。解任理由为陈琛常年居住海外,履职能力受限,影响董事会决策质量。龚艳平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具备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认为提案主体资格合法、程序合规,同意将两项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陈琛董事对公告内容真实性不予确认,认为解任理由不成立且当前解任不适宜。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5-22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5-22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