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2 23:12:5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32.25%减少至30.00%,权益变动主要因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5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5%。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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