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2 00:39:09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作为申请人,就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仲裁裁决案,已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3170号仲裁裁决生效,法院决定立案执行。涉案金额包括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089,070.93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案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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