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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1 21:05: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交易进行核查。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芜湖远宏,实际控制人为芜湖市国资委,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后,控股股东仍为芜湖远宏,实际控制人仍为芜湖市国资委,不导致控制权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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