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0 19:53: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董事薪酬、续聘审计机构及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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