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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0 00:51:36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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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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