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9 19:50:2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存在差异,需进行特殊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分红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股份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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