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9 00:50:5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融资授信、套期保值、董事薪酬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5-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5-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