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6 04:07:20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就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额度、董事高管薪酬、购买责任险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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