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4 22:16:11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等议案,并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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