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3 21:58:29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等九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多数同意,无反对票,部分议案存在少量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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