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3 09:43:23
2026年5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久远集团及第二大股东锐锋集团的《告知函》。久远集团持有公司26.29%股份,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公司17.16%股权;锐锋集团持有公司12.02%股份,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公司7.84%股权。上述股东均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本次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但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该事项尚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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