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05 18:26:57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津贴另行规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并与年度绩效评价挂钩。薪酬发放依据公司财务数据和考核结果,对存在违规行为或财务造假等情况的人员,公司可追索扣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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