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01 22:20:16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了资金往来的限制情形及审批程序,要求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需及时披露。发生资金占用时,应制定清欠方案,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确需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为防占用第一责任人,董事、高管若纵容占用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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