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01 22:19:33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权职责、履职保障及独立性要求。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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