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01 10:42:1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报告期内发现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10项,已明确整改要求。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上一年度发现的11项缺陷已全部完成整改。
相关 ETF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5-14
证券之星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