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01 02:34:5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3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换届选举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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