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01 02:23:50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5.00元/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公司已收到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出具的融资承诺函,同意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贷款用于回购股份,并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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