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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30 08:14:4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5.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67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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