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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9 06:04:2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针对上交所审核问询函中关于募投项目用地、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核查。确认年产100000吨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选冶药剂再扩建项目(一期)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程序,预计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时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可能新增关联销售,但不违反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会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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