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8 10:29:3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树伟先生申请变更其于2025年11月10日出具的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原承诺为24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后承诺为24个月内不主动减持,但因股票质押等强制执行或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本次变更系因邵树伟为支持公司AI算力业务发展,以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融资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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