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8 03:08:21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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