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8 03:08:0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指出,子公司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款项退回至一般户未及时转回专户、未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内部控制缺陷,但截至报告日已整改。该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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