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20:43:00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PTA、MEG等原材料期货,交易场所为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境内市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元或等值外币。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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