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20:17:0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涉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及预期损失率的调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价值评估。本次变更无需追溯调整以往年度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