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10:06:1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12月31日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全部子公司,资产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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