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03:15:1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等方式募集的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并监督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闲置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核查项目进展,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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