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6 13:30:17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岗位、行业水平及年度绩效考核确定。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按规定披露。公司根据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等因素调整薪酬,并在财务报告重述或相关人员存在过错时追回已发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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