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6 06:41:4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坚持市场化适配、激励与约束统一等原则。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决定,非独立董事若在公司任职则按职务领取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标准制定与薪酬方案审核,绩效薪酬根据经审计财务数据发放。出现重大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扣减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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