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6 04:48:38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公司董事长为防占用资金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需定期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若发生违规占用情形,须制定清欠方案并及时披露。相关责任人违规将被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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