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4-25 02:03:26
(原标题:(1)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2)建议修订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3)建议更新计划授权上限)
本公司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以允许举行混合及电子会议、实施电子投票,并确保符合公司条例及上市规则关于无纸化机制的规定。该建议将于2026年6月1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提呈,获通过后生效。
同时,建议修订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扩大合资格参与者范围至相关实体参与者及服务供应商,将计划授权上限由上市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下调至修订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总数的5%,并允许通过转让库存股份或现有股份的方式交付购股权股份。此外,拟设立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为修订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鉴于现有计划授权上限接近用尽,董事会建议更新计划授权上限,使可授出购股权对应的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有关修订及更新须经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并获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相关股份上市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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