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4-25 00:29:21
(原标题: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式代理人)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99)董事会宣布,陈燕华女士已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4月24日起生效。陈女士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须提请股东及联交所注意的事项。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区泳娴女士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同日起生效。区女士将与现任联席公司秘书张娟女士共同履职。区泳娴女士现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助理经理,拥有逾十年企业秘书服务经验,为香港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并持有工商管理学(荣誉)学士学位。董事会感谢陈女士在任期间的贡献,并欢迎区女士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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