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23:39:3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涉及战略发展、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销售等多个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包括定性与定量指标,报告期内无重大缺陷整改情况。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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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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