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12:43:57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薪酬管理原则、薪酬构成与标准、薪酬发放与管理、止付追索机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特别奖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薪酬与考核挂钩,建立追索与止付机制,对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可取消薪酬或追回已发薪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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