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1 07:36:42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9.94%和98.57%。2025年度内控体系运行良好,未来将持续加强内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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