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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0 20:03:1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任行为。制度明确离任程序、工作交接、未结事项处理、股份转让限制、离职后义务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完成工作移交,继续履行未完毕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须遵守保密义务及其他忠实义务三年。公司有权对造成损失的离任人员追责并追回相关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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