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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0 19:27:5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于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9.16%和99.92%。公司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已进行整改,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有效。2024年度发现的149项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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