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08:26:15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420万元和140万元,分别受让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安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万元和200万元财产份额,合计取得该基金4%的财产份额。交易完成后,公司成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并将履行240万元的后续出资义务。目前,合伙协议已签署,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公司持有800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4%。本次投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