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03:31:21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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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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