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03:30:28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就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授信与担保额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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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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