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7 19:07:23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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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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