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4 05:51:16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如募集说明书(草案)、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已作出承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将实行专户专储管理。本次发行尚需履行董事会审议、国资主管部门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北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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