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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14:27:05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未发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或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保荐代表人由杨露、夏曾萌变更为夏曾萌、赵宇。发行人及相关方积极配合保荐工作,证券服务机构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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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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