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08:16:3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未发现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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