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07:58:1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4,12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060,494,478.80元。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截至督导期结束,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剩余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督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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