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07:18:26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同大集团与青岛卓岳铭梁于2025年12月2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公司1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双方于2026年4月1日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将每股转让价格由28元调整为28.10元,转让价款合计249,528,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已支付,剩余款项在深交所出具同意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双方同意因提交申请文件延迟不追究责任,并应在补充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文件。本次转让需经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办理过户,存在不确定性。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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