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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02:21:3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3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因无股东现场出席,会议仅通过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议案获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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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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