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2 22:22:5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激励计划拟授予312.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其中首次授予282.88万股,预留29.22万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271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公示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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