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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院: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5)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8 15:53:09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1名办理退休,不符合激励条件,拟回购注销2人持有的共计34,65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98元/股调整为3.458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26,725.25元(含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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